2014年2月20日 星期四

[性] 卵巢也要管 軍校招生限過頭‏


[性] 卵巢也要管 軍校招生限過頭‏

2012-2-20 21:56 作者:史倩玲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根據國防部軍校正期班以及志願役的招收標準,女性兩側卵巢切除、子宮內膜異位都不能從軍。立法委員吳宜臻表示,如此招募條件嚴重歧視女性,也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欺壓女性工作權
雖然政府大力推行性別主流化,女性軍官的比例也愈來愈高,但在國防部中正預校的招生簡章中,卻出現僅限「14歲至18歲未婚男性」報考的性別歧視規定。北市女權會常務理事、律師李兆環表示,這樣的規定不僅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及性別平等教育法13條:「學校之招生及就學許可不得有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差別」,更嚴重損害女性的受教權及工作權。

多項體位限制不合理
另外,根據民國101年度國防部招收國軍新血的軍校正期班以及志願役的招收標準,明訂女性若有「兩側卵巢切除」、「子宮內膜異位」等情形,都不得加入國軍。吳宜臻表示,國防部明顯藉由不合理限制女性體能條件的方式來間接限制女性從軍。切除卵巢、子宮內膜異位的女性不等於其無法負荷國防部的體能要求,各軍校、志願役之招募應該以體能考試項目,篩檢適合從軍的女性,而國防部卻卻直接排除無法生育的女性,明顯有歧視行為。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醫師黃閔照指出,從醫學觀點來看,兩側卵巢切除就如同50歲左右婦女會有的更年期現象,如果國防部認為切除兩側卵巢不應從軍,進入更年期的女軍官等於不宜再留在軍中,等於有雙重標準。另外,依據統計,約有5%制20%的女性有子宮內膜異位但卻沒有任何的臨床症狀,國防部用子宮內膜異位症做為限制條件,也相當不合情理。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理事長馬海霞表示,過去軍方因怕民眾觀感不佳,將有胎記、疤痕者等與執行職務無關的限制,作為招募軍力的條件之一。在各方疾呼下,今年軍校、志願役招生簡章中刪除這些以貌取人的不合理規定。但是,陰莖截除或重建、兩側睪丸留於腹腔等體格限制,卻依舊被拒絕報考軍校、志願役。馬海霞表示,這些限制是否與體能直接相關仍有疑慮,軍方以這種想像中的理由,直接否定其應試、就學以及工作的權益相當不合理。

色盲者也被排除
馬海霞也指出,依據國防部的規定,色盲、色弱者也不得報考任何軍校,然並非所有的科系都必須仰賴辨色能力,像是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政治學系、新聞學系等,一般大學相同科系並未針對學生的辨色力能力,拒絕學生入學。如果國軍部隊因軍事任務及戰備演訓,需要比一般人更為嚴謹的體格限制,國防部更應嚴謹地針對不同的職務要求不同的體格限制,而不能因為少數工作的需要,以便宜行事的方式,排除色盲、色弱者的就學及工作權益。更何況色盲者要當兵,卻不能擔任軍官,也相當不合情理。

招募條件應更改
吳宜臻指出,憲法保障中華民國國民不因其性別而遭受歧視,而就業服務法第5條也明訂: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性別、容貌、五官、殘障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吳宜臻表示,在作戰方式現代化的趨勢下,國防部卻仍抱著舊有的作戰思考模式,帶著刻板印象的有色眼鏡來挑選國軍,不僅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更侵害女性及身體障礙者的受教權及工作權,同時也喪失了網羅優秀國軍人才的機會。為保障女性及身體障礙者憲法保障權利,並達到國防部積極招募高素質人力的目的,國防部應立即更改招募條件,取消對女性及體位的歧視規定,另外,國防部也應召開國軍招募檢視會議,重新檢視並規劃符合現行作戰形式的招募方式。

國防部軍醫局醫療保健處代理處長楊榮木表示,有關軍事預校招生的各種身體限制,國防部將進行整體考量,重新檢討。

資料來源:台灣立報  http://www.lihpao.com/index.php?action-viewnews-itemid-115536-ph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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