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 星期四

{高雄}同志社會計量與心理劇成長工作坊(12月) 報名開始

{高雄}同志社會計量與心理劇成長工作坊 報名開始
2016下半年 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 & 同志助人工作者聚會
同志社會計量與心理劇成長工作坊 12月高雄場

社會計量與心理劇重視人與人之間的連結,我們也想從每個人的生命經驗中,看見彼此在認同、學習、交友、家人互動等過程中獨特的經驗與故事,同時也尋找與自己的連結。
我們在互動中,一眼看著自己的內在,一眼與別人接觸。我們三不五時從另一個人的眼中,看見自己,也用自己的眼睛看著別人,妳/你是否曾想感受一下,用另一個人的視角,放入自己的視角,看見別人,也讓別人從我自己的視角,看見我自己,來一個生命的交會。
本工作坊試圖讓提供一個空間,讓想進一步認識自己、認識同志、認識同志社群的人,一起聚在一起,透過社會計量、心理劇、社會劇等方式來重新經驗自己,同時與其他人發生連結,發展面對面、心對心的新人際關係,從團體中的互動也學習透過成員彼此的視野,看見豐富的同志「視界」。
參與這個工作坊,您有機會藉由行動與演出的方式,一起探索自己,探索性別/情慾認同與生命經驗。歡迎您的加入!

適合的報名對象:
1. 自認為是同志的年輕人(限1435歲)。名額限15人。
2. 願意為團體成員私密的分享保密,不排斥運用肢體語言進行生命與經驗的探索,且願意在團體中與他人認識、互動、分享者。
3. 尤其鼓勵從事或有意從事助人專業工作者及學生參加。

主辦單位: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TAS同志助人工作者聚會、國立中山大學學生事務處諮商與職涯發展組

帶領者圍圍(王振圍)
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常務監事、國立岡山高中專任輔導教師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碩士、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博士班研究生
國際哲卡馬任諾學院心理劇初級導演、美國團體心理治療與心理劇學會認證訓練時數約640小時
曾帶領多次同志初階成長課程、同志進階專題課程、同志及跨性別成長團體

協同帶領者喵喵(陳俊儒)
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監事、屏東縣立東港高中專任輔導教師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學士、國立台南大學諮商與輔導學系碩士班研究生
美國團體心理治療與心理劇學會認證訓練時數約440小時
曾帶領同志成長團體;曾擔任國立彰化範大學性酷社社長

活動日期:20161234日(六、日)9:0016:30
活動地點:國立中山大學團體諮商室(詳細地點報名後通知)

費用:一般學員1500元(含保證金1000元);學生、好性會會員及舊生、臺灣心理劇學會會員1200元(含保證金1000元)。全程參加者保證金全額退費,未全程參加者費用捐至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國立中山大學學生費付費。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http://tas.bravo.org.twhttps://goo.gl/U02eV6)填寫報名表後,並匯報名費用至:郵局(700)帳號: 0081146 0131522 。戶名:王振圍
※報名及繳款截止日:2016/12/1。名額有限、機會難得,請把握機會、盡早報名。
※聯絡人:圍圍0952-515-353、喵喵0936-100-379



2016年11月16日 星期三

{高雄} 2016 Katrena Hart心理劇訓練工作坊 報名開始


TAS 社團法人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

2016 Psychodrama Training with Katrena Hart in Kaohsiung

Using Sociometry and Psychodrama in the Educational Setting


Katrena Hart心理劇訓練工作坊(高雄場)

今年主題:社會計量與心理劇在教育場域的運用


一、活動時間:2016111516(星期二、三)  9:30-17:00,中間休息1.5小時

二、活動地點:高雄市民族國中4樓視聽教室

三、訓練師:Katrena Hart (簡介)

美國德州Bridging Harts心理劇訓練暨心理治療中心創辦人www.bridgingharts.com

心理劇師承Mort and Dorothy Satten,亦曾接受Zerka MorenoAnn Hale Terry Rustin 等多位著名心理劇大師的訓練。近年來持續接受Ann Hale 的督導並共同合帶工作坊,特別擅長社會計量的運用。


  翻譯:蔡昕皓
(
學歷:台灣大學化學系畢、英國愛丁堡大學分子生物研究所博士,現於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生死教育與輔導研究所研修碩士。從事心理領域口譯,包括Kate HudginsRory Remer 等心理劇訓練師於台灣之工作坊及督導的口譯等工作。)


四、研習認證:

本次訓練工作坊,授予可供美國AGSPP認可的心理劇訓練時數。依實際參與時數核予。

五、主辦單位:TAS社團法人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高雄市民族國中
六、協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
七、活動費用:



報名身份

10/1~11/1

早鳥4/1~9/30

個人報名

三人同行

個人報名

三人同行

一般身份

6,000

16,000

5,300

14,000

優惠身份

5,300

-

-

13,000

l   優惠身份: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會員、臺灣心理劇學會會員、高雄市教育局所屬教師、護理師、高雄市學諮中心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l   優惠僅能擇一使用。

l   三人同行需一併匯款。


(1)   一般報名費用:每人6,000
三人同行優惠價:三人同行共計16,000元(三人同行需一併匯款)

(2)   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會員、臺灣心理劇學會會員、高雄市教育局所屬教師、護理師、高雄市學諮中心專任專業輔導人員:5,300元。

(3)   早鳥優惠(早鳥期間為即日起至 9/30 之前報名並完成繳費):
每人5,300元;三人同行共計 14,000 元(三人同行需一併匯款);
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會員、臺灣心理劇學會會員、高雄市教育局所屬教師、護理師、高雄市學諮中心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早鳥優惠三人同行13,000元(三人同行需一併匯款)。

(4)   上述優惠價僅能擇一使用。


八、報名方式與流程: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2016/11/1或額滿為止

(2) 報名後請於三日內,辦理繳費事宜,報名程序於繳交費用後始完成。

繳費管道:
轉帳:台新銀行(812苓雅分行)轉帳帳號2015-01-0002222-3,戶名:社團法人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

信用卡扣款:請提供信用卡卡號及信用卡到期月年,需加收手續費2%



信用卡繳費

10/1~11/1

早鳥4/1~9/30

個人報名

三人同行

個人報名

三人同行

一般身份

6,120

16,320

5,406

14,280

優惠身份

5,406

-

-

13,260


九、其他注意事項:

()退費:退款手續費皆由報名者支付。或學員亦可自行尋找符合報名資格的人遞補,並通知本會遞補的學員資料。
9
30日前要求退費者,全額退費;
10
1日至1015日間要求退費者,退所繳費用之90%
10
16日至1031日前要求退費者,退所繳費用之80%
11
1日之後恕不退費。

()如遇颱風等天災,因本課程係由外籍講師主講,如講師無法更改行程,課程將照常舉行。


十、聯絡資訊:tasbravo@gmail.com0952515353



2016年9月13日 星期二

關於廢除刑法第227條網路耳語的澄清


同志遊行的一項主張被特別放大。
【蘋果即時】2015年11月07日00:07
作者:官曉薇(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上週同志遊行由於有團體主張「廢除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被政黨及有心人士透過Line群組在家長之間廣泛傳播,某候選人所設立的民調網頁一夜間有六萬人投票反對廢除。這樣的耳語傳播將廢除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等同於「廢除性侵幼女罪」,企圖透過家長的反感情緒動員自己的政黨勢力,此種行為並不可取。在遊行中提出此主張的團體,其訴求和主張我個人予以尊重,也不能代為替他們的訴求提出說明,但作為一位法律學者及幼女的家長,我認為有義務出對於此種魚目混珠加以澄清。首先必須澄清的是,對於所有違反當事人意願的性侵行為,不論年齡,都是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強制性交罪」的處罰對象。為了保護兒少,也在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款,設有對未滿十四歲者之犯罪行為,加重其處罰之規定。但立法者為了特別保障兒少,避免因為兒少在自主能力上有欠缺,才另外以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針對與未滿十六歲者為性交者,不論當事人之意願,皆加以處罰。不過,由於其條文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對於十四歲以尚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一律構成犯罪,並不區別該性交是否出於自主意願,這樣的條文,將可能使得進入青春期的少年,於朦懂階段出於雙方自願的性交,都被視為性犯罪。因此,兩小無猜被抓包的一方家長堅持提告,那麼其中一人就可能成為被判罪的性犯罪者,雖然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一針對犯此罪的未滿十八歲之人,法官得減刑或免刑,但那畢竟都是法官的量刑權限,一個兩廂情願的性行為,可能就有人背上前科,這樣的規定是否妥當,的確值得思考。必須再次強調的是,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存廢爭議之重點,是在於國家對於已有一定判斷能力的青少年之自主意志是否必須尊重,而絕對不是國家要放棄對於兒少之保護。因此,上述網頁所宣稱的危害其實並不存在,因為對兒少保護的真正武器是刑法第二百二十ㄧ以及第二百二十二條,而該條文的正當性,並未受到任何質疑或是挑戰。學者和婦團間的共識是,對於青少年的性,我們應該在尊重其自主性的前提之下以教育和輔導的方式協助,也同時兼顧對其的保護,而不是將其當作犯罪來處理,但是針對是否直接就本條要除罪化、還是要將兩小無猜除罪即可?其與強制性交罪的區別如何拿捏?或是究竟認為幾歲的青少年應該已經有性行為的同意能力?等這些問題,仍在研討階段,但是,就算真的廢除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本身,也不能等於對於兒少性侵就完全沒有現行的規範可用,也不等於對於兒少的性保障就全然地撒手,魚目混珠的宣傳,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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