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性]性別大補帖:友善台灣與真愛聯盟的最大公約數
■王晧安
立法院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通過性霸凌的定義,將性霸凌納入校園性別事件的一環,正視校園中的性別暴力,希望能對扼止長期以來對身體、性別、性取向或性徵的玩笑。但性霸凌會因此就停止嗎?
在葉永鋕事件之後,台灣社會與校園更加重視與尊重性別氣質與性傾向的多元。但仍有許多教育人員認為性別平等教育管太多,動不動一有性騷擾事件,就要組調查小組,現在又來一個性霸凌,真的是很麻煩。對於校園性別事件提到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好像就是要把事情弄大。
沒錯,將事情提到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某種程度來說,就是在把平常大家不以為意的「性別不友善」,搞到老師們願意「正視」與「關注」。召開性平會的目的不在給予懲罰,而是希望透過學校的機制,不容許將性別事件輕輕帶過,不能漠視與學生有關的性別困擾,一定要將性別教育的措施落實在校園之中。
最近我在身上貼上「反恐同小貼」,表示我對同志的支持,表達我反對性傾向歧視。很多同學看到我貼這張貼紙,都會來問這張貼紙的意含,我告訴他們,這是在「公開擁抱同志、反對歧視同志」,沒想到很多同學都很喜歡這個貼紙,搶著跟我索取貼在身上。我對同志友善、反對性別霸凌,需要這麼大張旗鼓地貼在身上嗎?需要公開的表達對同志權益的支持嗎?
看似對同志友善的台灣社會,近年來同志活動越來越多,但無論住屋貸款、人工生殖與收養子女、繼承、配偶贈予、賦稅、社會津貼、醫療上的同意、陪伴與探視、勞動權都未能夠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雖然很多人心中認為同性伴侶應獲得平等的權益與對待,卻未能夠有實質的支持與友善行動,造成同性伴侶的權益長久被忽視與漠視。同性伴侶愛的自由需要像性霸凌一樣,受到法律上的正視與關注。
真愛聯盟在第三版本的連署訴求上表示「我們尊重且不歧視個人之性別傾向」,也表示應積極以生命教育、品格教育與合宜的性教育來「解決性別歧視/霸凌、性別認同、性別氣質刻板印象」的問題。且在真愛聯盟第一版本的連署訴求表示反對在國中小學實施同志教育,但「不反對在高中、大專實施同志教育」,真愛聯盟第二版本的連署,支持「校園安全、性別平等、尊重多元」。
這些引號中的觀點,友善台灣聯盟應是支持且不反對,正顯示台灣保守與進步的聲音都已接納「我們應當尊重與不歧視個人的性別傾向」,同意「在高中、大專可以實施同志教育」,認為「校園安全、性別平等、尊重多元」是重要的,且應當「解決性別歧視/霸凌、性別認同、性別氣質刻板印象」的問題。這意味著台灣是一個「支持愛的自由、反對性別霸凌」的社會了?
支持與反對現行97性別平等教育課綱的兩大陣營,雖然對中小學的性與性別教育有不同的立場,但皆認同「支持愛的自由、反對性別霸凌」的共識,台灣該是通過《人權基本法》、制定《反歧視法》、保障同性婚姻的時候,各級學校也該是好好落實「反性別霸凌」的時候了!
不妨與我們一起貼上「反恐同小貼」,6月18日穿上粉紅上衣,一起到高雄文化中心,公開表達「支持愛的自由、反對性別霸凌」。
(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秘書長、台灣女性學學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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