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性別大補帖:來個更有力的同志運動吧!
■王晧安
當我聽到台中將在12月也舉辦同志遊行的時候,很是震驚。因為,在台北、高雄、屏東、花蓮之後,台中將成台灣為第5個縣市有同志平權遊行!尤其這次台中同志平權遊行,主要是由異性戀發起,相關性別團體響應,意義特別不同。之所以震驚,是因為我心中在想,難不成要台灣所有的縣市都有同志平權遊行,政府才願意真的重視同志權益?
台灣同志運動20年,1999年台北市政府開始編列同志預算,今年是台灣第9年有同志遊行。從第一年約2千名同志親友上街遊行,當時有人說,雖然人數少,但相信1萬人的時候,政府會聽見我們的聲音。但遊行超過1萬人的時候,政府依然漠視。有人說,如果我們人數衝到2萬人,也許他們都會聽得到同志長期被歧視聲音。但遊行人數早就超過2萬人了,仍有人告訴我,也許我們人數再多一點,再多一點,再多一點,政府就會關心同志權益。
我深刻感受到,這些年來,我被騙了。說好的同志權益呢?
2004年我們曾經期待立法院通過《人權基本法》後,同志基本人權能獲得保障,但至今仍無聲無息。台灣已有3千個以上的女同志媽媽家庭,但政府仍視而不見,隱藏在單親家庭的數字之中。
當青年購屋,可以享受政府的貸款補助時,同志青年被排除在外。當異性戀夫妻,可以共同報稅時,同志青年卻得繳納更多的稅賦。當異性戀青年,可以結婚、公開宴客時,同志青年不知已包出多少紅包,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收?當異性戀年輕夫妻,不幸遭逢事故,一方可以在加護病房內以家人的身份陪伴,度過難關,但同志愛侶卻得分隔在冰冷的加護病房門內與門外。當我們的小孩讀書時,卻發現班上有其他同學,因為他的兩個媽媽相愛而受到歧視。當異性戀同學高興談戀愛的同時,卻發現自己的同志好友,從未享受任何平等的權益。這是我們每個人可以接受的嗎?
一對交往7年的男同志伴侶,他們想結婚,家長雖然支持他們,但礙於社會體制與文化的不認可,而不敢出席宴會給予祝福……也許婚姻上的平權,不盡然會帶來婚姻的幸福,卻有助於長期同性關係帶來穩定的發展,及提供法律上保障。同性戀人就和異性戀人一樣,不是每個人都需要或想要進入婚姻關係,可是至少異性戀人有選擇進入婚姻的權利,但同性戀人卻連選擇要結婚或不結婚的權利都沒有。
同志婚姻合法化,有助於社會對同性伴侶的接納程度,減少對社會上的歧視與體制上的壓迫,並且有助於促進社會和諧,以及公平正義的實現。花蓮某大學調查指出,大學生同意同志婚姻合法的比率高達8成。終究台灣社會的未來,應該由青年來決定。也許,年輕的我們,還有10年可以等待,那已經交往3、40年的老年同志呢?他們與我們相同,仍然有10年可以等待嗎?
但是,我們還要繼續等待下一個10年,才願意給我們的好朋友,平等的權益呢?或是現在就走出來,捍衛我們的同學、好朋友的權益?10月29日台灣同志大遊行,我們豈能歡喜踩街?不如佔領凱道,直到政府、立院立即全面保障同志權益吧!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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