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1日 星期五

[性] 性別大補帖:政府廣告浪費性平資源

[性] 性別大補帖:政府廣告浪費性平資源




■王晧安

今天在電視上看到一則行政院的廣告,簡單喊了幾句「政治性別平等」、「家事性別平等」、「工作性別平等」,就希望「性別平等、幸福提昇」,簡直笑掉大牙,完全就是一堆虛無的口號,究竟能達成什麼促進性別平等的效果?這應該是政府該做的廣告嗎?

這支廣告的設計、畫面,讓我想起前陣子「經濟動能提昇方案」的廣告,就一些畫面在動,然後說經濟方案很多很複雜,人們都搞不清楚。廣告內容如出一轍,讓人看了很傻眼,一致的廣告風格,完全就覺得是在浪費公帑,不知道在廣告什麼?

政府的廣告文宣具有「社會教育」的意義,或「宣達政策」的功能,但行政院花大筆人民公帑,卻只是這樣喊喊口號,究竟想達成什麼目的?能處理媒體中,常常被女性客體化,常把女性形構為被動、成就男人的問題嗎?能解決性交易、人口販賣的問題嗎?能解決農村、部分原民部落女性地位不公平、權力不均的問題嗎?或是能提供哪些資訊,幫助民眾對於性別歧視、性別意識有更多的了解?

之前勞委會的性別廣告,相較於行政院最近這檔文宣來說,實在有意義得多了!直接宣傳「育嬰津貼」不同性別都可以請領,或是重申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內容,都比只是喊喊「工作性別平等」來得更有社會教育意義。

尤其是行政院廣告的最後,只有短短不到1秒的「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CEDAW」文字,究竟是要傳達些什麼?有這樣的文字就能消除性別歧視?或是能讓人對CEDAW產生了解?產生興趣?或是就能夠實踐性別平等?還不如將之前婦女權益促進基金會製作的CEDAW宣導光碟,濃縮剪輯可能還更有廣告效用。無論是直接說明「性別政策綱領」各章節的內容、重點,告訴民眾政府將採取哪些性別措施、彰顯各種非傳統性別在不同職場的付出、努力;或是宣導目前既有的性別相關法令重點,更能達成社會教育意義。

行政院在尋找廠商的時候,究竟是「有預算就要花掉」,還是真的把預算花在刀口上,如實善用?無論行政院內部,性平會委員、性平處公務人員究竟有沒有誰在把關?或是有沒有外部審查的機制?是不是廣告商做得這麼爛,還要付錢給廣告商?或是可以像一般企業不滿意就退貨?如此揮霍我們辛辛苦苦納稅的錢,不如把這些錢提供給第三部門,讓大家做一些更有意義的性別教育宣導。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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