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諮詢服務人員,回覆諮詢時,須注意以下事項:
- 遵守保密原則,尊重諮詢者隱私權。
- 回覆諮詢者需要署名。
- 「不」使用個人信箱,以公用信箱回覆諮詢者。
- 自己無法回應的問題,可與網路諮詢團隊討論,避免直接回應自己無法回應的問題。
- 網路諮詢人員應善盡保密之責任,但面臨當事人可能自我傷害,傷害他人或涉及兒童虐待時,網路諮詢人員應收集資訊,評估狀況,必要時應採取預警與舉發的行動。
- 網路諮詢人員應謹慎考量對網路當事人的自我揭露效應,揭露至何種程度應有適切的理由。
- 網路諮詢人員敏察網路服務型態的限制,避免因網路資訊之不足與失真而導致在診斷、評量、技術使用與處理策略上之失誤,而造成當事人之傷害。
- 網路諮詢人員應盡可能提供當事人其居住地附近之相關諮商專業機構與助人專業機構或人員之資訊與危機處理電話,以利當事人就近求助。網路諮詢人員應與當事人討論當網路諮詢人員不在線上時的因應方式,並考慮轉介鄰近助人專業機構或人員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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