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1日 星期日

[性]性別強心丸:走在紅毯的那一邊

■王晧安


  收到來自遠方,來自風車之國的訊息。很久沒有聽到你的消息,光是看到你的消息,看到你的大頭貼,就讓我非常地開心。因為,曾經是最愛、最珍惜、把你捧在手掌心的你。

那時候,我剛離開辦公室,準備到路口站導護。你用臉書訊息告訴我,你和他在荷蘭結婚的消息。一時間,不知道怎麼反應。但我知道我是非常非常開心的,雖然是你結婚,對我來說好像也是個非常非常大的禮物!為什麼說是禮物呢?

對我來說,結婚一直都是我期待的事,雖然之前和你交往的時候,從來沒想過,也沒奢望過,應該說連想都不敢想吧!沒想到,認識你竟然已經14年,當時還是高一學生的你,高三學生的我,青澀的戀愛。現在回想起當時,我偶爾陪你坐公車回家,在你家附近的公園,黃色的燈光下,坐在長椅上愜意地談天,時間總是過得太快,而當時的我太不成熟,不夠珍惜。就算如此,回憶的同時,心中依然漾出朵朵甜蜜蜜的小花,花蜜的香氣滿溢地散開。

當時,我只能簡單地傳個訊息,表達我的喜悅與祝福。你隨著訊息傳來結婚的照片,為了導護,不敢拿手機出來一頁頁翻開,但那個喜悅好像已經滿出來了!一點也沒有陶晶瑩「我不祝福」流行歌曲裡的心情,無法言喻的開心。我想,我真的祝福!

站完導護,我告訴朋友我有對同志友人,到荷蘭結婚了,朋友的反應非常訝異,懷疑你們當中一個人是荷蘭人?我說,你們都是台灣人。朋友一下子也不知道要回應我什麼。真的,對臺灣人來說,同性結婚似乎還有這麼一點遙遠,遙遠到不知道如何反應。

就算臺灣這幾年婚姻平權吵得沸沸揚揚,就算婚姻平權草案已經躺在立法院,等待程序委員會排入議程,就算臺灣台北、高雄、花蓮、台中都有了同志遊行,終究,目前我們都沒有人知道何時,我們才可以卑微地分享到異性伴侶結婚的一點特權。

我也想知道,如果你們回到臺灣,婚姻是被承認的嗎?可以依法享有婚姻的任何福利嗎?會不會遇到「明明就已經結婚了」,卻不被臺灣制度承認的問題呢?

但我也知道,這幾年你們旅居他鄉,搞不好他鄉已經變故鄉。心中默默期盼,還有一天在台灣看到幸福的你們,彼此一起喝杯什麼,悠閒地分享生活,或是聊聊我們關心的助人工作或是性別議題的點點滴滴。

總算有空打開電腦,一頁頁看著你們結婚當日的相片,你們的笑容好美,每一個仰頭、低頭,每一個路人的眼神,每一個微笑都是最美的風景。

說好了,如果有要回臺灣宴客,記得炸我紅色炸彈,希望被你們的喜氣炸一炸,很快地也輪到住在臺灣的我們,無法離開這塊土地的我們,也能跟你們一樣步上紅毯的那一邊。


Bravo!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理事長)


沒有留言 :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