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性] 性別大補帖:同志友善聲音睡著了?

■王晧安

自1974年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將同性戀摘除病名後,1998年、2000年美國精神醫學學會重申反對改變性傾向的聲明,認為矯治同性戀是無視社會歧視、誇大治療成效、忽略治療當事人風險。

後續,美國心理學會公開聲明基於性取向而剝奪為人父母或作為人而應該享有的權利,都構成所謂的歧視。美國心理學會甚至訂定針對LGBT當事人的服務倫理規範。

回頭看台灣各心理與諮商學會,或是諮商心理公會、精神醫學相關團體,對於同志議題似乎相當沉默?仍未發表任何聲明,依據現有科學研究,明白地駁斥「改變性傾向」的聲明,甚至未能為LGBT權益作任何發聲,僅視是否為LGBT為個別心理健康服務人員的個別選擇?沒有任何團體願意挺身而出?

諮商心理師公會雖然在專業倫理守則訂定「諮商心理師實施諮商服務時,應尊重當事人的文化背景與個別差異,不得因性別、性取向等因素而予以歧視。」難道一個諮商師,不應該在諮商服務以外,表達對不同性別、性別認同、性取向的友善?

臨床心理師公會在倫理準則與行為規範,僅有表示「有效履行專業服務或研究必須奠基於心理學科中的科學與專業知識所建構出的性別、性別認同、性取向等相關因素之理解」。完全沒有禁止臨床心理師對性別、性別認同、性取向的歧視,也未有尊重不同性別、性別認同、性取向的明確規範,僅規範「應對文化、族群、與個人條件的差異具有敏感度,並在其專業活動上避免偏見,採取行動消除專業知識上的誤差。」

近來關於同志教育、婚姻平權議題上,我發現精神服務、心理服務的組織,不但讓他們同志友善的力量睡著了。這群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在同志權益議題上縱容一位又一位的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公開在網路社群、學術研討會、座談會,發表歧視同志的言論,而不敢作任何公開聲明約束這些心理師的行為,僅認為這是個人的言論自由。用「心理、精神專業身份」來公開發表言論歧視言論,是個人的言論自由嗎?自由不應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之下?難道我們有保障傷害或歧視的自由?看來台灣社會應該認真考慮訂定「反歧視法」,普遍地禁止任何歧視言論。

凡對同志友善、曾與同志共同工作的心理健康工作者都了解,單單只是協助個別的同志當事人,是難以抵抗異性戀霸權對同志當事人長期性的壓迫,唯有透過社會正義的促進,減少歧視,建立友善的社會環境,給予公平的權益對待,才能真正協助同志當事人。但,台灣的心理健康組織,對於同志權益的正義之聲睡著了!

想想,這些精神、心理服務工作者,不了解同志、不維護同志權益似乎也沒什麼好奇怪的?因為精神醫學、諮商、社工相關學系,並無開設同志助人專業課程,僅有部分學校、部分學系開設「性別教育」選修課程,對同志議題有關的專業培訓過程僅至多2至4小時的訓練。更何況許多學系根本沒有開課,學生也不見得會選課。

我們難道會認為只有0至4小時的訓練,足以使心理治療人員有能力協助同志當事人?助人工作者缺乏同志工作、同志友善的基本素養,又如何減少同志在專業助人服務過程中的歧視與傷害?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性] 性別大補帖:什麼是毀家廢婚?

■王晧安

多元成家草案的目的是在「毀家廢婚」?為什麼有人支持「毀家廢婚」?「毀家廢婚」究竟是怎樣的社會?

「毀家廢婚」是一種理想性的名詞,看起來很聳動,其實仔細談起來,也沒什麼。究竟要毀的是什麼「家」,廢的是什麼「婚」呢?

簡單說,現今社會總有一種「正常家庭」或是「幸福家庭」的迷思,認為一定要長成某一種標準樣子才是「幸福」,如果不是這樣就不幸福。這個「幸福」該由社會、其他人來界定?還是由家庭成員自己主觀「界定」呢?

有人認為「家庭」就是要有夫有妻、有子女,才叫一個完整的家。一個成年人,若和父母住在一起,而沒有結婚,就會被認為「不正常」、「不幸福」?而催促成年子女趕快找到異性對象成婚,不然就「不正常」。就算孩子好不容易找到對象結婚,開始逼著這個家庭「生孩子」,沒有孩子的家庭就「不正常」、「不幸福」、「有缺憾」。

沒有異性伴侶是缺憾,就不幸福?沒有子女是缺憾,就不幸福?單身者享受單身,同居者享受同居,無子女家庭享受兩人世界,這樣的家都不是家?都不幸福?為何總要看「沒有」什麼,而不看「擁有」什麼?

有人想跟自己的寵物住一起,把寵物視為家人;有人把自己的寵物視作孩子;有的人想共同生活的對象,不見得是愛人,而是一群好朋友,因為他們能彼此體解、彼此支持、彼此照顧。但,在「唯一的幸福家庭標準」下,他們「都不幸福」。聽起來很荒謬,但有一些人固執地,以自我經驗、自我家庭為中心,以為家庭成員都有血緣關係就是幸福?沒有血緣關係就不幸福?

主張「幸福家庭」論述者,污名跨國婚姻不幸福,指責隔代教養家庭不幸福,認為同性伴侶家庭不幸福,批評分居或週末家庭不幸福,甚至貶低雙薪、低收入、身障家庭。他們一廂情願的認為,只有一男一女、一夫一妻才是幸福,其他人都不幸福?

「毀家廢婚」並不會讓「國破家亡」。毀「家」是要毀掉「只有一種家庭才是幸福」的觀點,廢「婚」要廢的是「只有一男一女才可以結婚」的這種扭曲法規。藉婚姻制度,並不能保證雙方相愛不出軌,也不能保證關係長久永恆,但婚姻制度的確被某些人所需要,無論雙方是什麼性別的伴侶。允許同性結婚,這些同性夫夫、同性妻妻,或跨性配偶,就得遵守原有婚姻制度的遊戲規則,負性忠誠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義務,相對地也享受法律提供的權利。只要「結婚」,自然就要遵守一整套婚姻規則。

只要有制度,自然會有產生相對應的文化、規範。但我們都知道,在現有的婚姻體制下,往往受苦的是女性,女性在現今婚姻與家庭文化下,常容易成為婚姻關係中遭剝削、受委屈的一方。因此,才會提出「伴侶制度」,讓伴侶進入穩定法律關係前,雙方得以「協商」,究竟彼此想要什麼樣的關係?如何一起生活?而不需要什麼都用主流的婚姻家庭文化規範個人。

毀家廢婚,不但不會讓原有的任何家庭、婚姻受到影響,反而讓原本被社會排斥、忽視的家庭,能被正視、承認,不再被傷害。毀家廢婚,就是停止傷害,真正珍視多元的開始。毀家廢婚,沒有什麼好令人害怕的。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性] 性別大補帖:不作假見證陷害人

■王晧安

網路上、電視上、立法院內「婚姻平權法案」攻防,支持與反對的言論讓人看得眼花撩亂。

護家盟自稱愛護家庭、婚姻價值,印製「愛護健康家庭、打造幸福台灣」,我沒有看內容之前,覺得這個標題也很適合支持婚姻平權的伴侶盟使用,他們不也是在愛護健康家庭、打造幸福台灣嗎?只是彼此理想的「健康家庭」與「幸福」樣貌是不同的?

一個是家庭有愛、自由平等的愛是幸福,一個是有一男一女、一個爸爸一個媽媽的婚姻才是幸福?彼此都說在要尊重同志,解決同志的問題,促進台灣社會的安定和進步,但究竟現在是誰在製造混亂、成為社會不和諧、不穩定進步的亂源?

護家盟強調「少數人」主張同性婚姻,認為同性婚姻讓影響下一代性別認同?還記得真愛聯盟之前說不要把「性別認同」和「性傾向認同」混淆嗎?但這時候他們又搞不清楚什麼是性別認同、什麼是性傾向認同了?個人覺得自己是男、是女是跨性別是同性婚姻可以影響的嗎?告訴學生上,社會有各種性傾向、各種家庭型態,就是在鼓勵青少年發生性行為?那每天電視在播放異性戀的訊息,是不是也在鼓勵青少年發生性行為?

一般人以為「婚姻」是兩個人的私事和個人自由,但是稍微了解法律的人都知道,婚姻意味著社會、國家有家庭組織建構的意思,婚姻從來都不只是私人的事,因為國家會因為婚姻而決定要不要給予貸款、醫療、納稅、保險、繼承等等。

目前立法院一讀的法案只有「婚姻平權」法案,沒有伴侶制度,也沒有多人家屬制度,但護家盟卻說婚姻平權會造成近親結婚?三人婚姻?多人婚姻?人與動物和板凳結婚?我不知道為什麼把結婚要素中的「男女當事人」,改成「雙方當事人」為何會變成近親、三人、多人、與非人結婚?似乎有人在煽動與欺騙些什麼?是誰在製造混亂?

現代心理學告訴我們,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有好的照顧者有助於將來成長過程中的人格發展,而不是告訴我們要有「父親及母親」的形象才能有好的人格發展?周杰倫來自單親家庭,不是因為有「父親及母親」的形象而如此,是因為他有一個好的照顧者。如果有「父親及母親」形象的家庭,人格就能獲得好的發展,那現在臺灣不應該出現這麼多犯罪問題,因為這些人幾乎都來自異性婚姻家庭,這樣的說法完全沒有邏輯。

同志伴侶不但可以自然生育,很多同志都自然地生育子女,也和異性伴侶一樣會進行收養、人工生殖的方式,收養被異性關係放棄監護的子女是在解決社會問題。臺灣已有多對結婚的同性伴侶,兒童權益從來沒有因此得不到保護,同志與非同志對孩子的愛沒有不同,重點在於有沒有好的親職教育與家庭教育。

我突然想起了小時候上教會時,曾經學習到一個簡單,卻烙印在我的心中的規準,「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也就是「不可以說謊害人」的道理。我看到財團、宗教動員不斷地運用既有的系統、金錢勢力,不斷地印製煽動、混亂、違反邏輯的內容。我一直相信人們會有智慧判斷這些內容,尤其是年輕人應當謹慎這些文字之中的陷阱與假證據,究竟誰在傳遞錯亂的性別教育?誰在破壞國家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尋找想要認識其他「同志助人工作者」的伙伴~



[歡迎轉貼]

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好性會)自2011年初,建置同志諮商專業人員網,希望提供各地同志朋友較性別友善的諮商人員資源。
這段時間,我們自己也感受到諮商助人工作者,同志知能的缺乏,在專業訓練過程對同志議題的敏感度嚴重不足!
因此決定自力救濟,自我培力!未來我們希望諮商助人工作者透過讀書會、同志助人專業經驗分享、個案研討…等方式定期聚會。
如果您想要長期與專業伙伴一起討論同志助人工作,誠摯邀請您一起加入!

近期,我們預計在11月於中部及高雄各舉辦第1次聚會。

歡迎:
1.本身是同志,也是專業助人工作者。(心理師、社工師、輔導教師、醫師)
2.想積極發展、學習同志諮商專業的助人工作伙伴。

如果您想要加入,請先加Facebook「wagnerwang@gmail.com 王振圍」,並說明您的專業身份、服務單位或就讀學校、所在縣市,會將您加入「TAS同志助人工作者聚會」的FB社團。
讓我們一起討論未來聚會的形式,分享同志諮商的專業資訊。

備註:如果您不在高雄、彰化台中,也歡迎加入FB社團共享、討論同志諮商相關訊息。

承辦人:王振圍(晧安) 0952515353

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 敬邀

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性] 性別大補帖:停止快速分手的愛情輪迴

■王晧安

「他才跟我交往一個禮拜就分手了。」

「我們才認識沒多久,就對我又摟又親的,感覺有點開心,但又有點不自在。」

「我交的每一任都會說什麼個性不合要分手,每個交往都沒幾天,不知道哪些人該算是『真的』交往過?」

發現有些剛踏入「情場」的弟弟妹妹們,剛交往常常為「交往多久」,或「愛不對人」而困擾,認真在想自己究竟發生什麼事了?想好好談一場戀愛,怎麼會這麼困難?

在我自己中學的階段,也有過這樣的困擾。我還記得,有人笑稱,這種速食愛情,快速陷入戀愛(或是性愛)的關係,在一起一天等於一個禮拜,一個禮拜等於一個月,一個月等於一年,一年等於一輩子。聽起來很好笑,卻也很真實,在一起的一天、一週都很認真地黏上去、貼上去、擠在一起,然後很快地發現對方的缺點、彼此不合的地方,又想說,反正趁還沒有在一起很久,還是早點分一分吧!雖然交往過很多任伴侶,每段都很短,也都很認真,分手後卻又很難過,趕快找到下個對象又投入。

想要擺脫這種速食愛情的模式,談一場不同的戀愛,我認為有幾個關鍵的、可以協助自己的參考方法。首先,如果自己過去交往都無法超過兩個禮拜,那就要認識一個人、考慮與這個人交往時,就先相處個兩個禮拜,先互動看看,也確認彼此的感覺,兩週後再一起來決定,還要不要交往。也就是把交往的起算日往後,如果之後真的長期交往下去,這兩週要不要計入交往時間,也就不算什麼了。

第二,在交往的時候,不要一直想著分手;單身的時候,不要一直想著什麼時候才會找到好對象。我發現很多人在感情上很自虐,交往的時候,一直在想著我們能在一起多久?我能「撐」多久?弄得好像談戀愛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等到單身的時候,又在那兒「孤單、寂寞、覺得冷」,想再趕快跳入愛情的漩渦,再次進入無限迴圈。一直都沒有辦法活在當下。交往時,就好好經營關係,單身時,就好好認識自己、愛自己、與自己相處。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了,好好照顧自己與關係,才是關係經營的王道。

第三,先學會愛自己,再來愛別人。如果連自己需要什麼、生活要怎麼照顧自己,都搞不清楚,而要找一個比自己更愛自己的人?然後,要對方滿足自己,恐怕沒有人能接受跟一個慾望、要求永遠不滿足的人交往,唯有愛自己,才能告訴對方自己真正的需求是什麼。有些人則反過來,完全在配合對方,相同地看不見自己需求,沒有一個人是沒有需求的,不斷地在滿足別人、照顧別人,很快地也會消耗怠盡,然後心中總會抱怨:「我這麼愛你、為你犧牲付出這麼多,但你怎麼就是不懂?甚至還要離開我?」這樣的愛反而太滿、太多、太沉重,而沒有洞察對方真正的需要,同時也忽略也要照顧自己的需要。

延後交往,不要輕易答應跟人交往,如果兩週的認識與觀察,對方都不願意,那真的需要小心這種關係是不是自己想要的關係?真的有這麼急嗎?其次,活在當下,避免心猿意馬。最後,先學會愛自己,再來愛別人,才不會讓沉重的愛讓彼此都無法享受愛情的美好。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性] 性別大補帖:疑性戀就是流性戀

■王晧安

當初研究疑性戀(questioning)/流性戀(fluxion),出自於自身的生命經驗,可以認同自己是同性戀,可以認同自己是異性戀,可以認同自己是雙性戀,但總覺得少了這麼一點什麼?用這些詞彙來描繪自己的情慾認同,似乎都不那麼適切。因此,想透過研究尋找與自己相似的人。

在查詢文獻時,大部分介紹疑/流性戀的定義,傾向界定為一種流動的、質疑的情慾認同,是一種認同進行式的情慾認同。但訪談這些與自己相仿之人時,發現大家竟一致地質疑的不只是自身的情慾認同,同時也擁有變動、多元、模糊、跳躍的性別認同。就因為認定自己的性別,覺得自己是「男」還是「女」這麼不容易,難以認同截然二分的性別認同,況且,對於愛慾對象的性別界定,相同地模糊與困難。自此發現,疑/流性戀不只是一種情慾認同,也是一種模糊的、流動的性別認同。

那為什麼疑性戀又是流性戀?要叫疑性戀好?還是流性戀好?在我訪談的參與者中,有的人覺得「疑性戀」這個詞很不錯,因為呈現了參與者有時候對性別/情慾認同的懷疑。有時小疑,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性別/性傾向;有時大疑,懷疑個人是否需要有固定的性別/性傾向;有時不疑,反正自己就是這麼彈性、流動,也就沒什麼好再疑惑的了。「疑」性戀聽起來又像「異」性戀,藉由語音上的模糊,容易讓人錯亂、混淆、搞不清的感覺,與疑性戀本身讓人疑惑的感覺真是太貼切。「疑」還可以代換為「怡」然自得、「移」動、被「遺」忘等多個同音字。

但也有人覺得「疑性戀」會讓人以為是還在認同自己,準備朝向同性戀、雙性戀或異性戀,因此選擇「流性戀」作為對自己的稱呼。採性別/情慾認同的「流動」特性,作為適切的命名,向一般人介紹也比較能夠快速地理解。但「流性戀」就少了「疑性戀」這麼一點「?(問號)」的感覺。值得一提的是,有些人根本不想稱自己是什麼戀,有點像不是T,不是婆,也不是「不分」,而是「不想分」的那種意味。既然都這麼質疑與流動了,何必非要一個名字不可?

有些人很快會發現,「疑/流性戀」和「雙性戀」似乎有點相像?雙性戀有多種定義,有人說是喜歡男生、也喜歡女生,有人說是愛不分性別。在「愛不分性別」這點,「疑/流性戀」和「雙性戀」的確相像,許多疑/流性戀的確也會認同自己是「雙性戀」,但「雙性戀」不一定會認同自己是「疑/流性戀」。因為疑/流性戀,不只是可以愛男、愛女,還可以愛跨性別或不知道是什麼性別,認同可以很流動,可以變化,也許有一天會固定下來,也許固定一段時間,也許都不固定。疑/流性戀會質疑自身的性別認同、情慾認同的必要性,具有模糊、跳躍的性別認同,但雙性戀並不見得如此認為。

疑性戀也好,流性戀也好,疑性戀就是流性戀,流性戀就是疑性戀,或是,管他叫我什麼戀。誰說一種認同只能有一種名字?「疑」的時候,正也在「流」,疑流相隨就是疑/流性戀。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性] 性別大補帖:親近跨性別

■王晧安

在職場、校園禁止對性別、性別認同歧視之後,臺灣社會是否對跨性別者更友善了呢?近年來,跨性別者在媒體上的曝光度提昇了,大眾更有機會透過媒體認識跨性別,從媒體上聽到藝人的故事,像是河莉秀、利菁、劉薰愛、法拉利姐,他們是從身體上跨越性別,也有像張芸京、青峰從服裝上、聲音上跨越性別的藝人。

上週參加一場跨性別聚會,各種扮裝的、變性的或氣質上跨越的跨性別者同聚一堂。令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一位60歲的伙伴,他有妻有子,家人知道他會扮裝,但也沒有說什麼。他談起自己之前會到台南、台中、新竹,尤其是去第三性公關的酒吧,一晚上跑大老遠才能和跨性別朋友一聚。看他談這段經驗時眉開眼笑,可以體會他做自己、相遇知己時的那種愉悅。但背後呈現的現實是,社會整體而言並未能提供跨性別彼此認識的資源、自在做自己的空間,只有下了班,難得偷閒,還得舟車勞頓,才能享有片刻的自在。

台灣社會對女跨男的接受程度一直較高,從民國初年孔令偉(孔二小姐),到近年政治人物中性化打扮,從媒體、綜藝節目上看到形形色色的帥氣女孩,女跨男的跨性別者買男性、中性的服裝較不困難。但對於男跨女的跨性別者來說,買衣服則飽受歧視眼光,要買雙漂亮的鞋,很難找到自己的尺寸;想買衣服,如果去單獨店家,有時會有太多性別上的詢問,或直接感受到歧視眼光,有時在百貨賣場稍能自在點,比較不會被緊迫盯人式地凝視對待。

跨性別有交友、認識伴侶的需求。曾有男跨女的大學生想參與女性社團,卻有社員拒絕她的參與。不是每個跨性別者都是異性戀,也有跨性基、跨性拉。一些跨性別拉子想參與拉子舞會、球聚,卻限定「生理性別必須為女性」,擺明排斥跨性別拉子的加入,只因為幾個成員不希望跨性別加入,那能否也因幾個成員期待認識跨性別的拉子,而刪除此類歧視性的規定呢?

對有變性需求的跨性別者來說,醫療環境的可接近性非常重要,也是目前最缺乏、最不友善的部分。首先,一個跨性別者想要變性,通常經過一段時間的自我觀察、自我對話,接著認識跨性別朋友,再回來自我探索,直到想找醫生評估性別轉換時,通常已經經過一段歲月。但要找精神科醫師評估時,卻發現醫生會「拒絕病人」或「拒絕評估」,而轉給其他醫院,甚至南部的還轉給台北地區的醫院。既然把「性別不安」當作是一種精神疾病,卻又不能每間精神科都提供協助。還得花上交通費用、交通時間才能獲得醫療服務,只要離開臺北,就是跨性別醫療的偏鄉。

想評估變性,得自費負擔上萬元的評估療程。想變性的跨性別者,透過荷爾蒙治療,無論是口服藥物、針劑注射、凝膠,每個月都需要負擔高額的醫藥費。我在聚會中笑稱,現在薪水已經很難賺了,還得每個月負擔一筆和房租一樣高的藥費,等於是租一棟房子讓自己的身體比較自在。每個月跨性別者也都在付健保費,但健保卻不能給付荷爾蒙治療所需要的藥物,原來性別要自在,還得限定較佳的經濟社會階級?無視低社經變性者的醫療近用權?

營造跨性別友善的社會,不妨從資源的可接近性做起。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