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晧安
在愛情關係中,我渴望愛人,也渴望被愛。
小林是個有活力的年輕人,正想好好談一場戀愛。在過去幾段短短的愛情關係中,不知為何,就這樣分手了。說「不知為何」有些誇張,因為總有很多的理由可以結束一段關係,因為理念不合啊、個性不合啊、很難有時間陪彼此,總之,有千萬個可以因為「熟悉」而分開的理由。
我曾經也像小林一樣,尋找愛情,卻也在愛情裡受挫。渴望愛情,但總是在愛情關係中跌跌撞撞,究竟何時才能找到那位理想情人?
直到有一天,我發現我的問題不只發生在自己一個人身上,而是許多年輕人都有相同的體驗。我們相同地,很快愛上一個人。當和一個人見面、看上眼,有時候只是在網路上認識,我們很快地「認定彼此」,很快地看到對方身上與我相同的「渴望」,熱切地邀請彼此進入一段新的關係,卻也害怕被拒絕。被邀請進入新關係時,有點害羞,有點靦腆,既期待又害怕會受傷害,說要考慮一下,但也真的只有一下,就答應對方了!因為,真的,我渴望愛人,也渴望被愛。
但愛情總是來得太快,快得令人感到措手不及?我們該一起吃飯嗎?我們每天要見面嗎?我們該去哪約會?我們可以一起做些什麼?朋友的聚會,他可以參與嗎?我們究竟要如何相處?
也許三天,也許一週,也許二週,也許就這樣漸漸淡了,我們之間的一人,突然就覺得「感情好像淡了」?當時的激情去哪了?突然訝異身邊多了一個人?他是誰?他和我好像沒什麼默契?我們真的適合在一起嗎?
兩個人在一起,好像都是我在聽他說,也需要他多了解我一點。兩個人在一起,好像都是我在付出,或是對方在付出,總覺得付出似乎很難對等?然後就可以找到分開的理由,任何理由,包括我家人不支持、朋友有意見這種鬼理由。但,也沒有再爭取什麼,也沒再留戀什麼,反正也只有交往短短的兩週,在沒有陷下去之前,要離開好像也沒這麼困難。分開的時候,還是會難過,還是會寂寞。依然會懷疑,難道我不值得被愛嗎?或是我究竟不適合愛一個人呢?我還是適合一個人嗎?接著進入下一個循環。
不妨認識一個人,先認識兩週再開始交往,如果兩週後感情淡了,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如果兩週後決定交往,要不要計算認識的兩週其實也沒這麼重要了。
在過程中,兩個人可能都沒有錯,只是太熱情,被熱情沖昏了頭?對方對自己好一點,其實心中也會懷疑,「我值得這樣被對待嗎」?當然!每個人都值得別人好好對待自己,我們需要克服自卑,才能擁抱一段真實的愛情。
那我真的能愛一個人嗎?我知道我有一些不錯的地方,但我也知道自己有不夠美好的地方,對方能真的愛我嗎?
我會說,才兩週耶!愛情之舞的美好才正要開始,真正的愛情、交往、互動,認識彼此,從這裡才剛開始!先為對方付出,也好好接住對方的愛,才能讓彼此的關係繼續下去。而不是自己給了一些些愛,就計較半天;收到對方一些些愛,竟然不斷地自我懷疑,無法好好接住愛。相信自己,我們每個人都值得好好愛一人,也值得好好被對待。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3年12月12日 星期四
2013年12月5日 星期四
[性] 性別大補帖:為何強調「婚姻平權」
■王晧安
最近看了很多支持與反對「婚姻平權」的說法,我想要特別「婚姻平權」的議題上,從雞蛋裡挑一點骨頭。為何伴侶盟需要在用詞上使用「婚姻平權」,而不是「同性婚姻」呢?為何強調「婚姻平權」而不是「同性婚姻合法化」?
「同性婚姻合法化」,說得好像「同性婚姻」是要從違法變合法?事實上,原本是不合於現有法規裡的「男女」當事人一詞,因此「不適用」於現行的婚姻制度,並沒有「違法」的問題,也不是違反什麼禁令。
但「婚姻平權」強調了二個部分,一個是促使同性伴侶可以結婚,只不過是取回原本應有的「平等權益」,拿回原本被剝奪的權利,而不是要什麼資源是原本異性婚姻也沒有,但同性婚姻才要有的,只不過是還給同性夫夫、同性妻妻權益,只是「平權」,而稱不是什麼大改革。
況且,一對伴侶中,如果其中一位是跨性別者,或是陰陽人,那另一方跟他是同性關係?還是異性關係?兩位跨性別者要結婚,這是「同性」婚姻嗎?與其問他們是同性或是異性,管他是男性、女性、陰陽人、跨性別還是其他,重點是兩人相約要進入婚姻這個制度,接受婚姻的規範、義務,同時也享有伴隨來的婚姻權利。因此,我們應當要強調的是「婚姻平權」,而不是「同性婚姻」。
在日前公告的各項調查中,發現中央研究院 台灣社會變遷調查、伴侶盟調查、聯合報願景工程調查、旺旺中時民調、TVBS於2012至2013年間的調查,「贊成同性婚姻」的人數逾半,約有49~56%,不贊成的有29~37%。但有趣的是,護家盟引述聯合報民調,台灣民眾有6成3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的。這兩個數據有矛盾嗎?為何贊成同性婚姻,以及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的人數都過半數呢?
對我來說,我贊成同性婚姻,希望婚姻平權趕快通過、馬上通過,但在現有法令未修改下,我也會認為依照現行臺灣法規,婚姻僅限定一男一女的,並未給予同性、跨性伴侶平等的權益。如果是我,當然會在民調時,表達「認為現行婚姻是一男一女的」,但不代表我認同婚姻就是永遠要一直一男一女,更不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符合平等、正義的精神。因此,護家盟想用「6成3民眾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的」來「反對同性婚姻」是很不合理的推論。
護家盟或下福盟有時會說,有的同性戀不想要結婚,因此不需要同性婚姻,那我們是不是也要說,有的異性戀不想要結婚,因此我們從今天開始修法取消異性婚姻制度?
護家盟或下福盟,有時甚至說,有些同志是認為婚姻、維護家庭價值的,想用來作為反同性婚姻的理由?顯然護家盟或下福盟搞錯了,會「維護婚姻與家庭價值」的同志,就是這些想要婚姻、想要成家的同志,不想要結婚的,根本就想單身、不婚,不想受婚姻的約束。
無論伴侶盟提出的婚姻平權或是伴侶制度,都是「二人關係」,並且只能在「婚姻制」與「伴侶制」選擇一個,伴侶制度無論什麼性別的伴侶都適用,並不是僅限同性伴侶,絕對不是什麼「3P、多P」合法的問題。有權利結婚的人,一點都不弱勢,一直都很高調也不沉默,沒權利結婚的人才是弱勢。請護家盟或下福盟停止抹黑與造謠。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最近看了很多支持與反對「婚姻平權」的說法,我想要特別「婚姻平權」的議題上,從雞蛋裡挑一點骨頭。為何伴侶盟需要在用詞上使用「婚姻平權」,而不是「同性婚姻」呢?為何強調「婚姻平權」而不是「同性婚姻合法化」?
「同性婚姻合法化」,說得好像「同性婚姻」是要從違法變合法?事實上,原本是不合於現有法規裡的「男女」當事人一詞,因此「不適用」於現行的婚姻制度,並沒有「違法」的問題,也不是違反什麼禁令。
但「婚姻平權」強調了二個部分,一個是促使同性伴侶可以結婚,只不過是取回原本應有的「平等權益」,拿回原本被剝奪的權利,而不是要什麼資源是原本異性婚姻也沒有,但同性婚姻才要有的,只不過是還給同性夫夫、同性妻妻權益,只是「平權」,而稱不是什麼大改革。
況且,一對伴侶中,如果其中一位是跨性別者,或是陰陽人,那另一方跟他是同性關係?還是異性關係?兩位跨性別者要結婚,這是「同性」婚姻嗎?與其問他們是同性或是異性,管他是男性、女性、陰陽人、跨性別還是其他,重點是兩人相約要進入婚姻這個制度,接受婚姻的規範、義務,同時也享有伴隨來的婚姻權利。因此,我們應當要強調的是「婚姻平權」,而不是「同性婚姻」。
在日前公告的各項調查中,發現中央研究院 台灣社會變遷調查、伴侶盟調查、聯合報願景工程調查、旺旺中時民調、TVBS於2012至2013年間的調查,「贊成同性婚姻」的人數逾半,約有49~56%,不贊成的有29~37%。但有趣的是,護家盟引述聯合報民調,台灣民眾有6成3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的。這兩個數據有矛盾嗎?為何贊成同性婚姻,以及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的人數都過半數呢?
對我來說,我贊成同性婚姻,希望婚姻平權趕快通過、馬上通過,但在現有法令未修改下,我也會認為依照現行臺灣法規,婚姻僅限定一男一女的,並未給予同性、跨性伴侶平等的權益。如果是我,當然會在民調時,表達「認為現行婚姻是一男一女的」,但不代表我認同婚姻就是永遠要一直一男一女,更不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符合平等、正義的精神。因此,護家盟想用「6成3民眾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的」來「反對同性婚姻」是很不合理的推論。
護家盟或下福盟有時會說,有的同性戀不想要結婚,因此不需要同性婚姻,那我們是不是也要說,有的異性戀不想要結婚,因此我們從今天開始修法取消異性婚姻制度?
護家盟或下福盟,有時甚至說,有些同志是認為婚姻、維護家庭價值的,想用來作為反同性婚姻的理由?顯然護家盟或下福盟搞錯了,會「維護婚姻與家庭價值」的同志,就是這些想要婚姻、想要成家的同志,不想要結婚的,根本就想單身、不婚,不想受婚姻的約束。
無論伴侶盟提出的婚姻平權或是伴侶制度,都是「二人關係」,並且只能在「婚姻制」與「伴侶制」選擇一個,伴侶制度無論什麼性別的伴侶都適用,並不是僅限同性伴侶,絕對不是什麼「3P、多P」合法的問題。有權利結婚的人,一點都不弱勢,一直都很高調也不沉默,沒權利結婚的人才是弱勢。請護家盟或下福盟停止抹黑與造謠。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性] 性別大補帖:同志友善聲音睡著了?
■王晧安
自1974年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將同性戀摘除病名後,1998年、2000年美國精神醫學學會重申反對改變性傾向的聲明,認為矯治同性戀是無視社會歧視、誇大治療成效、忽略治療當事人風險。
後續,美國心理學會公開聲明基於性取向而剝奪為人父母或作為人而應該享有的權利,都構成所謂的歧視。美國心理學會甚至訂定針對LGBT當事人的服務倫理規範。
回頭看台灣各心理與諮商學會,或是諮商心理公會、精神醫學相關團體,對於同志議題似乎相當沉默?仍未發表任何聲明,依據現有科學研究,明白地駁斥「改變性傾向」的聲明,甚至未能為LGBT權益作任何發聲,僅視是否為LGBT為個別心理健康服務人員的個別選擇?沒有任何團體願意挺身而出?
諮商心理師公會雖然在專業倫理守則訂定「諮商心理師實施諮商服務時,應尊重當事人的文化背景與個別差異,不得因性別、性取向等因素而予以歧視。」難道一個諮商師,不應該在諮商服務以外,表達對不同性別、性別認同、性取向的友善?
臨床心理師公會在倫理準則與行為規範,僅有表示「有效履行專業服務或研究必須奠基於心理學科中的科學與專業知識所建構出的性別、性別認同、性取向等相關因素之理解」。完全沒有禁止臨床心理師對性別、性別認同、性取向的歧視,也未有尊重不同性別、性別認同、性取向的明確規範,僅規範「應對文化、族群、與個人條件的差異具有敏感度,並在其專業活動上避免偏見,採取行動消除專業知識上的誤差。」
近來關於同志教育、婚姻平權議題上,我發現精神服務、心理服務的組織,不但讓他們同志友善的力量睡著了。這群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在同志權益議題上縱容一位又一位的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公開在網路社群、學術研討會、座談會,發表歧視同志的言論,而不敢作任何公開聲明約束這些心理師的行為,僅認為這是個人的言論自由。用「心理、精神專業身份」來公開發表言論歧視言論,是個人的言論自由嗎?自由不應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之下?難道我們有保障傷害或歧視的自由?看來台灣社會應該認真考慮訂定「反歧視法」,普遍地禁止任何歧視言論。
凡對同志友善、曾與同志共同工作的心理健康工作者都了解,單單只是協助個別的同志當事人,是難以抵抗異性戀霸權對同志當事人長期性的壓迫,唯有透過社會正義的促進,減少歧視,建立友善的社會環境,給予公平的權益對待,才能真正協助同志當事人。但,台灣的心理健康組織,對於同志權益的正義之聲睡著了!
想想,這些精神、心理服務工作者,不了解同志、不維護同志權益似乎也沒什麼好奇怪的?因為精神醫學、諮商、社工相關學系,並無開設同志助人專業課程,僅有部分學校、部分學系開設「性別教育」選修課程,對同志議題有關的專業培訓過程僅至多2至4小時的訓練。更何況許多學系根本沒有開課,學生也不見得會選課。
我們難道會認為只有0至4小時的訓練,足以使心理治療人員有能力協助同志當事人?助人工作者缺乏同志工作、同志友善的基本素養,又如何減少同志在專業助人服務過程中的歧視與傷害?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自1974年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將同性戀摘除病名後,1998年、2000年美國精神醫學學會重申反對改變性傾向的聲明,認為矯治同性戀是無視社會歧視、誇大治療成效、忽略治療當事人風險。
後續,美國心理學會公開聲明基於性取向而剝奪為人父母或作為人而應該享有的權利,都構成所謂的歧視。美國心理學會甚至訂定針對LGBT當事人的服務倫理規範。
回頭看台灣各心理與諮商學會,或是諮商心理公會、精神醫學相關團體,對於同志議題似乎相當沉默?仍未發表任何聲明,依據現有科學研究,明白地駁斥「改變性傾向」的聲明,甚至未能為LGBT權益作任何發聲,僅視是否為LGBT為個別心理健康服務人員的個別選擇?沒有任何團體願意挺身而出?
諮商心理師公會雖然在專業倫理守則訂定「諮商心理師實施諮商服務時,應尊重當事人的文化背景與個別差異,不得因性別、性取向等因素而予以歧視。」難道一個諮商師,不應該在諮商服務以外,表達對不同性別、性別認同、性取向的友善?
臨床心理師公會在倫理準則與行為規範,僅有表示「有效履行專業服務或研究必須奠基於心理學科中的科學與專業知識所建構出的性別、性別認同、性取向等相關因素之理解」。完全沒有禁止臨床心理師對性別、性別認同、性取向的歧視,也未有尊重不同性別、性別認同、性取向的明確規範,僅規範「應對文化、族群、與個人條件的差異具有敏感度,並在其專業活動上避免偏見,採取行動消除專業知識上的誤差。」
近來關於同志教育、婚姻平權議題上,我發現精神服務、心理服務的組織,不但讓他們同志友善的力量睡著了。這群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在同志權益議題上縱容一位又一位的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公開在網路社群、學術研討會、座談會,發表歧視同志的言論,而不敢作任何公開聲明約束這些心理師的行為,僅認為這是個人的言論自由。用「心理、精神專業身份」來公開發表言論歧視言論,是個人的言論自由嗎?自由不應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之下?難道我們有保障傷害或歧視的自由?看來台灣社會應該認真考慮訂定「反歧視法」,普遍地禁止任何歧視言論。
凡對同志友善、曾與同志共同工作的心理健康工作者都了解,單單只是協助個別的同志當事人,是難以抵抗異性戀霸權對同志當事人長期性的壓迫,唯有透過社會正義的促進,減少歧視,建立友善的社會環境,給予公平的權益對待,才能真正協助同志當事人。但,台灣的心理健康組織,對於同志權益的正義之聲睡著了!
想想,這些精神、心理服務工作者,不了解同志、不維護同志權益似乎也沒什麼好奇怪的?因為精神醫學、諮商、社工相關學系,並無開設同志助人專業課程,僅有部分學校、部分學系開設「性別教育」選修課程,對同志議題有關的專業培訓過程僅至多2至4小時的訓練。更何況許多學系根本沒有開課,學生也不見得會選課。
我們難道會認為只有0至4小時的訓練,足以使心理治療人員有能力協助同志當事人?助人工作者缺乏同志工作、同志友善的基本素養,又如何減少同志在專業助人服務過程中的歧視與傷害?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性] 性別大補帖:什麼是毀家廢婚?
■王晧安
多元成家草案的目的是在「毀家廢婚」?為什麼有人支持「毀家廢婚」?「毀家廢婚」究竟是怎樣的社會?
「毀家廢婚」是一種理想性的名詞,看起來很聳動,其實仔細談起來,也沒什麼。究竟要毀的是什麼「家」,廢的是什麼「婚」呢?
簡單說,現今社會總有一種「正常家庭」或是「幸福家庭」的迷思,認為一定要長成某一種標準樣子才是「幸福」,如果不是這樣就不幸福。這個「幸福」該由社會、其他人來界定?還是由家庭成員自己主觀「界定」呢?
有人認為「家庭」就是要有夫有妻、有子女,才叫一個完整的家。一個成年人,若和父母住在一起,而沒有結婚,就會被認為「不正常」、「不幸福」?而催促成年子女趕快找到異性對象成婚,不然就「不正常」。就算孩子好不容易找到對象結婚,開始逼著這個家庭「生孩子」,沒有孩子的家庭就「不正常」、「不幸福」、「有缺憾」。
沒有異性伴侶是缺憾,就不幸福?沒有子女是缺憾,就不幸福?單身者享受單身,同居者享受同居,無子女家庭享受兩人世界,這樣的家都不是家?都不幸福?為何總要看「沒有」什麼,而不看「擁有」什麼?
有人想跟自己的寵物住一起,把寵物視為家人;有人把自己的寵物視作孩子;有的人想共同生活的對象,不見得是愛人,而是一群好朋友,因為他們能彼此體解、彼此支持、彼此照顧。但,在「唯一的幸福家庭標準」下,他們「都不幸福」。聽起來很荒謬,但有一些人固執地,以自我經驗、自我家庭為中心,以為家庭成員都有血緣關係就是幸福?沒有血緣關係就不幸福?
主張「幸福家庭」論述者,污名跨國婚姻不幸福,指責隔代教養家庭不幸福,認為同性伴侶家庭不幸福,批評分居或週末家庭不幸福,甚至貶低雙薪、低收入、身障家庭。他們一廂情願的認為,只有一男一女、一夫一妻才是幸福,其他人都不幸福?
「毀家廢婚」並不會讓「國破家亡」。毀「家」是要毀掉「只有一種家庭才是幸福」的觀點,廢「婚」要廢的是「只有一男一女才可以結婚」的這種扭曲法規。藉婚姻制度,並不能保證雙方相愛不出軌,也不能保證關係長久永恆,但婚姻制度的確被某些人所需要,無論雙方是什麼性別的伴侶。允許同性結婚,這些同性夫夫、同性妻妻,或跨性配偶,就得遵守原有婚姻制度的遊戲規則,負性忠誠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義務,相對地也享受法律提供的權利。只要「結婚」,自然就要遵守一整套婚姻規則。
只要有制度,自然會有產生相對應的文化、規範。但我們都知道,在現有的婚姻體制下,往往受苦的是女性,女性在現今婚姻與家庭文化下,常容易成為婚姻關係中遭剝削、受委屈的一方。因此,才會提出「伴侶制度」,讓伴侶進入穩定法律關係前,雙方得以「協商」,究竟彼此想要什麼樣的關係?如何一起生活?而不需要什麼都用主流的婚姻家庭文化規範個人。
毀家廢婚,不但不會讓原有的任何家庭、婚姻受到影響,反而讓原本被社會排斥、忽視的家庭,能被正視、承認,不再被傷害。毀家廢婚,就是停止傷害,真正珍視多元的開始。毀家廢婚,沒有什麼好令人害怕的。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多元成家草案的目的是在「毀家廢婚」?為什麼有人支持「毀家廢婚」?「毀家廢婚」究竟是怎樣的社會?
「毀家廢婚」是一種理想性的名詞,看起來很聳動,其實仔細談起來,也沒什麼。究竟要毀的是什麼「家」,廢的是什麼「婚」呢?
簡單說,現今社會總有一種「正常家庭」或是「幸福家庭」的迷思,認為一定要長成某一種標準樣子才是「幸福」,如果不是這樣就不幸福。這個「幸福」該由社會、其他人來界定?還是由家庭成員自己主觀「界定」呢?
有人認為「家庭」就是要有夫有妻、有子女,才叫一個完整的家。一個成年人,若和父母住在一起,而沒有結婚,就會被認為「不正常」、「不幸福」?而催促成年子女趕快找到異性對象成婚,不然就「不正常」。就算孩子好不容易找到對象結婚,開始逼著這個家庭「生孩子」,沒有孩子的家庭就「不正常」、「不幸福」、「有缺憾」。
沒有異性伴侶是缺憾,就不幸福?沒有子女是缺憾,就不幸福?單身者享受單身,同居者享受同居,無子女家庭享受兩人世界,這樣的家都不是家?都不幸福?為何總要看「沒有」什麼,而不看「擁有」什麼?
有人想跟自己的寵物住一起,把寵物視為家人;有人把自己的寵物視作孩子;有的人想共同生活的對象,不見得是愛人,而是一群好朋友,因為他們能彼此體解、彼此支持、彼此照顧。但,在「唯一的幸福家庭標準」下,他們「都不幸福」。聽起來很荒謬,但有一些人固執地,以自我經驗、自我家庭為中心,以為家庭成員都有血緣關係就是幸福?沒有血緣關係就不幸福?
主張「幸福家庭」論述者,污名跨國婚姻不幸福,指責隔代教養家庭不幸福,認為同性伴侶家庭不幸福,批評分居或週末家庭不幸福,甚至貶低雙薪、低收入、身障家庭。他們一廂情願的認為,只有一男一女、一夫一妻才是幸福,其他人都不幸福?
「毀家廢婚」並不會讓「國破家亡」。毀「家」是要毀掉「只有一種家庭才是幸福」的觀點,廢「婚」要廢的是「只有一男一女才可以結婚」的這種扭曲法規。藉婚姻制度,並不能保證雙方相愛不出軌,也不能保證關係長久永恆,但婚姻制度的確被某些人所需要,無論雙方是什麼性別的伴侶。允許同性結婚,這些同性夫夫、同性妻妻,或跨性配偶,就得遵守原有婚姻制度的遊戲規則,負性忠誠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義務,相對地也享受法律提供的權利。只要「結婚」,自然就要遵守一整套婚姻規則。
只要有制度,自然會有產生相對應的文化、規範。但我們都知道,在現有的婚姻體制下,往往受苦的是女性,女性在現今婚姻與家庭文化下,常容易成為婚姻關係中遭剝削、受委屈的一方。因此,才會提出「伴侶制度」,讓伴侶進入穩定法律關係前,雙方得以「協商」,究竟彼此想要什麼樣的關係?如何一起生活?而不需要什麼都用主流的婚姻家庭文化規範個人。
毀家廢婚,不但不會讓原有的任何家庭、婚姻受到影響,反而讓原本被社會排斥、忽視的家庭,能被正視、承認,不再被傷害。毀家廢婚,就是停止傷害,真正珍視多元的開始。毀家廢婚,沒有什麼好令人害怕的。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性] 性別大補帖:不作假見證陷害人
■王晧安
網路上、電視上、立法院內「婚姻平權法案」攻防,支持與反對的言論讓人看得眼花撩亂。
護家盟自稱愛護家庭、婚姻價值,印製「愛護健康家庭、打造幸福台灣」,我沒有看內容之前,覺得這個標題也很適合支持婚姻平權的伴侶盟使用,他們不也是在愛護健康家庭、打造幸福台灣嗎?只是彼此理想的「健康家庭」與「幸福」樣貌是不同的?
一個是家庭有愛、自由平等的愛是幸福,一個是有一男一女、一個爸爸一個媽媽的婚姻才是幸福?彼此都說在要尊重同志,解決同志的問題,促進台灣社會的安定和進步,但究竟現在是誰在製造混亂、成為社會不和諧、不穩定進步的亂源?
護家盟強調「少數人」主張同性婚姻,認為同性婚姻讓影響下一代性別認同?還記得真愛聯盟之前說不要把「性別認同」和「性傾向認同」混淆嗎?但這時候他們又搞不清楚什麼是性別認同、什麼是性傾向認同了?個人覺得自己是男、是女是跨性別是同性婚姻可以影響的嗎?告訴學生上,社會有各種性傾向、各種家庭型態,就是在鼓勵青少年發生性行為?那每天電視在播放異性戀的訊息,是不是也在鼓勵青少年發生性行為?
一般人以為「婚姻」是兩個人的私事和個人自由,但是稍微了解法律的人都知道,婚姻意味著社會、國家有家庭組織建構的意思,婚姻從來都不只是私人的事,因為國家會因為婚姻而決定要不要給予貸款、醫療、納稅、保險、繼承等等。
目前立法院一讀的法案只有「婚姻平權」法案,沒有伴侶制度,也沒有多人家屬制度,但護家盟卻說婚姻平權會造成近親結婚?三人婚姻?多人婚姻?人與動物和板凳結婚?我不知道為什麼把結婚要素中的「男女當事人」,改成「雙方當事人」為何會變成近親、三人、多人、與非人結婚?似乎有人在煽動與欺騙些什麼?是誰在製造混亂?
現代心理學告訴我們,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有好的照顧者有助於將來成長過程中的人格發展,而不是告訴我們要有「父親及母親」的形象才能有好的人格發展?周杰倫來自單親家庭,不是因為有「父親及母親」的形象而如此,是因為他有一個好的照顧者。如果有「父親及母親」形象的家庭,人格就能獲得好的發展,那現在臺灣不應該出現這麼多犯罪問題,因為這些人幾乎都來自異性婚姻家庭,這樣的說法完全沒有邏輯。
同志伴侶不但可以自然生育,很多同志都自然地生育子女,也和異性伴侶一樣會進行收養、人工生殖的方式,收養被異性關係放棄監護的子女是在解決社會問題。臺灣已有多對結婚的同性伴侶,兒童權益從來沒有因此得不到保護,同志與非同志對孩子的愛沒有不同,重點在於有沒有好的親職教育與家庭教育。
我突然想起了小時候上教會時,曾經學習到一個簡單,卻烙印在我的心中的規準,「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也就是「不可以說謊害人」的道理。我看到財團、宗教動員不斷地運用既有的系統、金錢勢力,不斷地印製煽動、混亂、違反邏輯的內容。我一直相信人們會有智慧判斷這些內容,尤其是年輕人應當謹慎這些文字之中的陷阱與假證據,究竟誰在傳遞錯亂的性別教育?誰在破壞國家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網路上、電視上、立法院內「婚姻平權法案」攻防,支持與反對的言論讓人看得眼花撩亂。
護家盟自稱愛護家庭、婚姻價值,印製「愛護健康家庭、打造幸福台灣」,我沒有看內容之前,覺得這個標題也很適合支持婚姻平權的伴侶盟使用,他們不也是在愛護健康家庭、打造幸福台灣嗎?只是彼此理想的「健康家庭」與「幸福」樣貌是不同的?
一個是家庭有愛、自由平等的愛是幸福,一個是有一男一女、一個爸爸一個媽媽的婚姻才是幸福?彼此都說在要尊重同志,解決同志的問題,促進台灣社會的安定和進步,但究竟現在是誰在製造混亂、成為社會不和諧、不穩定進步的亂源?
護家盟強調「少數人」主張同性婚姻,認為同性婚姻讓影響下一代性別認同?還記得真愛聯盟之前說不要把「性別認同」和「性傾向認同」混淆嗎?但這時候他們又搞不清楚什麼是性別認同、什麼是性傾向認同了?個人覺得自己是男、是女是跨性別是同性婚姻可以影響的嗎?告訴學生上,社會有各種性傾向、各種家庭型態,就是在鼓勵青少年發生性行為?那每天電視在播放異性戀的訊息,是不是也在鼓勵青少年發生性行為?
一般人以為「婚姻」是兩個人的私事和個人自由,但是稍微了解法律的人都知道,婚姻意味著社會、國家有家庭組織建構的意思,婚姻從來都不只是私人的事,因為國家會因為婚姻而決定要不要給予貸款、醫療、納稅、保險、繼承等等。
目前立法院一讀的法案只有「婚姻平權」法案,沒有伴侶制度,也沒有多人家屬制度,但護家盟卻說婚姻平權會造成近親結婚?三人婚姻?多人婚姻?人與動物和板凳結婚?我不知道為什麼把結婚要素中的「男女當事人」,改成「雙方當事人」為何會變成近親、三人、多人、與非人結婚?似乎有人在煽動與欺騙些什麼?是誰在製造混亂?
現代心理學告訴我們,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有好的照顧者有助於將來成長過程中的人格發展,而不是告訴我們要有「父親及母親」的形象才能有好的人格發展?周杰倫來自單親家庭,不是因為有「父親及母親」的形象而如此,是因為他有一個好的照顧者。如果有「父親及母親」形象的家庭,人格就能獲得好的發展,那現在臺灣不應該出現這麼多犯罪問題,因為這些人幾乎都來自異性婚姻家庭,這樣的說法完全沒有邏輯。
同志伴侶不但可以自然生育,很多同志都自然地生育子女,也和異性伴侶一樣會進行收養、人工生殖的方式,收養被異性關係放棄監護的子女是在解決社會問題。臺灣已有多對結婚的同性伴侶,兒童權益從來沒有因此得不到保護,同志與非同志對孩子的愛沒有不同,重點在於有沒有好的親職教育與家庭教育。
我突然想起了小時候上教會時,曾經學習到一個簡單,卻烙印在我的心中的規準,「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也就是「不可以說謊害人」的道理。我看到財團、宗教動員不斷地運用既有的系統、金錢勢力,不斷地印製煽動、混亂、違反邏輯的內容。我一直相信人們會有智慧判斷這些內容,尤其是年輕人應當謹慎這些文字之中的陷阱與假證據,究竟誰在傳遞錯亂的性別教育?誰在破壞國家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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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性] 性別大補帖:停止快速分手的愛情輪迴
■王晧安
「他才跟我交往一個禮拜就分手了。」
「我們才認識沒多久,就對我又摟又親的,感覺有點開心,但又有點不自在。」
「我交的每一任都會說什麼個性不合要分手,每個交往都沒幾天,不知道哪些人該算是『真的』交往過?」
發現有些剛踏入「情場」的弟弟妹妹們,剛交往常常為「交往多久」,或「愛不對人」而困擾,認真在想自己究竟發生什麼事了?想好好談一場戀愛,怎麼會這麼困難?
在我自己中學的階段,也有過這樣的困擾。我還記得,有人笑稱,這種速食愛情,快速陷入戀愛(或是性愛)的關係,在一起一天等於一個禮拜,一個禮拜等於一個月,一個月等於一年,一年等於一輩子。聽起來很好笑,卻也很真實,在一起的一天、一週都很認真地黏上去、貼上去、擠在一起,然後很快地發現對方的缺點、彼此不合的地方,又想說,反正趁還沒有在一起很久,還是早點分一分吧!雖然交往過很多任伴侶,每段都很短,也都很認真,分手後卻又很難過,趕快找到下個對象又投入。
想要擺脫這種速食愛情的模式,談一場不同的戀愛,我認為有幾個關鍵的、可以協助自己的參考方法。首先,如果自己過去交往都無法超過兩個禮拜,那就要認識一個人、考慮與這個人交往時,就先相處個兩個禮拜,先互動看看,也確認彼此的感覺,兩週後再一起來決定,還要不要交往。也就是把交往的起算日往後,如果之後真的長期交往下去,這兩週要不要計入交往時間,也就不算什麼了。
第二,在交往的時候,不要一直想著分手;單身的時候,不要一直想著什麼時候才會找到好對象。我發現很多人在感情上很自虐,交往的時候,一直在想著我們能在一起多久?我能「撐」多久?弄得好像談戀愛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等到單身的時候,又在那兒「孤單、寂寞、覺得冷」,想再趕快跳入愛情的漩渦,再次進入無限迴圈。一直都沒有辦法活在當下。交往時,就好好經營關係,單身時,就好好認識自己、愛自己、與自己相處。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了,好好照顧自己與關係,才是關係經營的王道。
第三,先學會愛自己,再來愛別人。如果連自己需要什麼、生活要怎麼照顧自己,都搞不清楚,而要找一個比自己更愛自己的人?然後,要對方滿足自己,恐怕沒有人能接受跟一個慾望、要求永遠不滿足的人交往,唯有愛自己,才能告訴對方自己真正的需求是什麼。有些人則反過來,完全在配合對方,相同地看不見自己需求,沒有一個人是沒有需求的,不斷地在滿足別人、照顧別人,很快地也會消耗怠盡,然後心中總會抱怨:「我這麼愛你、為你犧牲付出這麼多,但你怎麼就是不懂?甚至還要離開我?」這樣的愛反而太滿、太多、太沉重,而沒有洞察對方真正的需要,同時也忽略也要照顧自己的需要。
延後交往,不要輕易答應跟人交往,如果兩週的認識與觀察,對方都不願意,那真的需要小心這種關係是不是自己想要的關係?真的有這麼急嗎?其次,活在當下,避免心猿意馬。最後,先學會愛自己,再來愛別人,才不會讓沉重的愛讓彼此都無法享受愛情的美好。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他才跟我交往一個禮拜就分手了。」
「我們才認識沒多久,就對我又摟又親的,感覺有點開心,但又有點不自在。」
「我交的每一任都會說什麼個性不合要分手,每個交往都沒幾天,不知道哪些人該算是『真的』交往過?」
發現有些剛踏入「情場」的弟弟妹妹們,剛交往常常為「交往多久」,或「愛不對人」而困擾,認真在想自己究竟發生什麼事了?想好好談一場戀愛,怎麼會這麼困難?
在我自己中學的階段,也有過這樣的困擾。我還記得,有人笑稱,這種速食愛情,快速陷入戀愛(或是性愛)的關係,在一起一天等於一個禮拜,一個禮拜等於一個月,一個月等於一年,一年等於一輩子。聽起來很好笑,卻也很真實,在一起的一天、一週都很認真地黏上去、貼上去、擠在一起,然後很快地發現對方的缺點、彼此不合的地方,又想說,反正趁還沒有在一起很久,還是早點分一分吧!雖然交往過很多任伴侶,每段都很短,也都很認真,分手後卻又很難過,趕快找到下個對象又投入。
想要擺脫這種速食愛情的模式,談一場不同的戀愛,我認為有幾個關鍵的、可以協助自己的參考方法。首先,如果自己過去交往都無法超過兩個禮拜,那就要認識一個人、考慮與這個人交往時,就先相處個兩個禮拜,先互動看看,也確認彼此的感覺,兩週後再一起來決定,還要不要交往。也就是把交往的起算日往後,如果之後真的長期交往下去,這兩週要不要計入交往時間,也就不算什麼了。
第二,在交往的時候,不要一直想著分手;單身的時候,不要一直想著什麼時候才會找到好對象。我發現很多人在感情上很自虐,交往的時候,一直在想著我們能在一起多久?我能「撐」多久?弄得好像談戀愛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等到單身的時候,又在那兒「孤單、寂寞、覺得冷」,想再趕快跳入愛情的漩渦,再次進入無限迴圈。一直都沒有辦法活在當下。交往時,就好好經營關係,單身時,就好好認識自己、愛自己、與自己相處。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了,好好照顧自己與關係,才是關係經營的王道。
第三,先學會愛自己,再來愛別人。如果連自己需要什麼、生活要怎麼照顧自己,都搞不清楚,而要找一個比自己更愛自己的人?然後,要對方滿足自己,恐怕沒有人能接受跟一個慾望、要求永遠不滿足的人交往,唯有愛自己,才能告訴對方自己真正的需求是什麼。有些人則反過來,完全在配合對方,相同地看不見自己需求,沒有一個人是沒有需求的,不斷地在滿足別人、照顧別人,很快地也會消耗怠盡,然後心中總會抱怨:「我這麼愛你、為你犧牲付出這麼多,但你怎麼就是不懂?甚至還要離開我?」這樣的愛反而太滿、太多、太沉重,而沒有洞察對方真正的需要,同時也忽略也要照顧自己的需要。
延後交往,不要輕易答應跟人交往,如果兩週的認識與觀察,對方都不願意,那真的需要小心這種關係是不是自己想要的關係?真的有這麼急嗎?其次,活在當下,避免心猿意馬。最後,先學會愛自己,再來愛別人,才不會讓沉重的愛讓彼此都無法享受愛情的美好。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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