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 星期一

[性]性別強心丸:縣市政府應速設置性工作專區

王晧安

2011年年底,在性工作議題上,隨著《社會秩序維護法》的修正,結束了「罰娼不罰嫖」歧視爭議,以往性工作服務者與消費者有著不平等的權利關係,部分「嫖客」(即性工作消費者)利用「性工作非法」而對性工作者「白嫖」,也就是發生性行為卻又不願意付錢的情形。更早之前,性工作合法的時候,政府設立「公娼」,提供合法性工作者定期的性健康檢查,以保障工作者及消費者雙方的健康。

2012年後,性工作者的工作權有因此被重視了嗎?《社會秩序維護法》雖同意設立「性工作專區」,但專區以外的地區卻娼嫖皆罰。時歷兩年,無一縣市設置性工作專區,變成「法律上,性工作合法」,但「無專區,因此性工作不合法」的荒謬情形。

現今情形下,如何讓性工作才能真正合法?首先,各縣市政府應有性工作執業登記的機制,該讓性工作正正當當列入勞動部的行業職業列表(服務業、服務人員),並規劃、設置合法的性工作執業專區。呼籲各縣市政府「依法行事」,正式設置合法的性工作執業專區。

性產業目前仍默默地運作中,一方面設置專區,一方面也要讓性工作去除污名,讓性工作正式納入職業體制,包括納入勞保,免於勞動剝削,性工作權應當獲得真正、正式的合法保障。我有學生及朋友從事性工作、坐檯服務,他們承受高的職業風險,無論是因為喝酒引起的健康風險,或因未正式合法執業,使黑道得以「保護」之名掌控相關工作者。令我感到悲傷的是,他們因為未合法,而獲得不在檯面上的薪資,甚至有些未成年進入性產生,取得未到基本工資的不合理薪資,更枉論任何工作權益。讓性工作合法,正式納入體制才能真正讓性工作有機會獲得合適的管理,不致長期陷入勞動剝削。但唯有透過社會性工作去污名化,才能讓性工作者享受尊重、平等的人際關係與生活。



Bravo!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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